关键字: 模糊搜索:

股指仿真开户 | 保证金帐单查询系统 | 客户邮箱 | OA系统 | 员工邮箱
 当前位置:首页 >> 东华期货 >> 综合资讯 >> 财经要闻 >> 正文

税务总局:今后国家将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


来源: 点击数: 时间:2007-09-14 09:53:00

 
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(记者王宇、刘琳)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13日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,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,替代养路费。
曹聪表示,按照有关方案的设计,今后对汽油、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,养路费、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。

对于有网友关于“养路费和车船税是否重复征税”的提问,曹聪介绍说,车船税作为财产税对财产价值具有调节作用,养路费和车船税是在两个领域里的不同的集资方式,目前两者还不具备合并的条件。

据介绍,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、交通、农业、渔业、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、船舶,根据其种类,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

 责任编辑:guanli  文章作者:
上一篇:
下一篇:
 相 关 新 闻
最新信息

·股指仿真重要通知 (11-08)
·东华期货交易系统升级通知,请关注! (10-31)
·招    聘 (10-31)
·祝贺江苏东华获批金融业务资格 (09-24)
·棉花上涨乏力  短期将维持震荡格局 (11-08)
·上海营业部投诉电话 (08-02)
·营业部公示信息 (08-02)
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 (08-02)
·期货经纪合同(样本) (08-02)
·股指仿真交易情况介绍 (11-09)

热点信息

·股指仿真交易情况介绍 07年11月09日

本站所有内容均为 江苏东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WWW.DHFUTURES.COM 版权所有!
本站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据此入市操作,风险自负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
联系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王府大街63号5楼 邮编 210004 信息技术部025-842077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