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单羽青9月26日北京报道 由于引进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措施,并通过了新的破产法,使中国营商环境便利化程度得以改善,中国在规制改革方面居东亚太平洋地区首位并跻身全球前十位。今天,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(IFC)第五次联合发表的年度报告——《2008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》显示,中国是2006/07年度规制改革的佼佼者。
《200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》对178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便利程度进行排名。全球营商环境最佳的前25个经济体依次是新加坡、新西兰、美国、香港(中国)、丹麦、英国、加拿大、爱尔兰、澳大利亚、冰岛、挪威、日本、芬兰、瑞典、泰国、瑞士、爱沙尼亚、格鲁吉亚、比利时、德国、荷兰、拉脱维亚、沙特阿拉伯、马来西亚和奥地利。
东亚太平洋地区内有两个经济体名列前十位,分别是名列首位的新加坡和名列第4位的香港(中国)。
东欧和中亚是改革幅度最大的地区。地区中三个前苏联国家——爱沙尼亚、格鲁吉亚、拉脱维亚均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排名前25位。在印度的带领下,南亚的改革速度也在加快并已经超过东亚太平洋地区。
而全球营商环境改革步伐最快的10个国家和地区是:中国、埃及、克罗地亚、加纳、马其顿、格鲁吉亚、哥伦比亚、沙特阿拉伯、肯尼亚和保加利亚。
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,全球98个经济体实施了200项改革。东亚太平洋地区最常见的改革是改善获取信贷途径,该项改革已在中国、印度尼西亚、密克罗尼西亚和越南取得成效。第二项最常见的改革措施是简化企业开办流程,改革国家包括老挝、马来西亚和东帝汶。
物权法使私有财产享有与国有财产同等的权利。该法律还将信贷抵押物范围扩展至存货、应收账款和未来资产。新的破产法规定抵押债权人优先享有抵押物处置所得。同时,中国的建筑许可证程序得到简化,办理许可证可通过电子方式,从而将审批时间缩短了两个星期。
世界银行/IFC金融及私营部门发展副总裁麦克尔·克莱恩(Michael Klein)表示:“据报告显示在改革最迅猛的经济体中股权回报率最高。投资者已经注意到这些改善。他们一直在寻找发展潜力,并在进行改革的经济体中发现了这些潜力。”大型新兴市场的改革步伐最快:中国、埃及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、土耳其、和越南都改善了本国的营商环境。
另外,报告显示国家的规制越简单、营商环境越便利,开办企业的创业人越多。在全球范围内,一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排名越高,该经济体内企业家和员工中的妇女比例越大。
报告中的排名以企业在开设、经营、开展贸易活动、纳税及关闭方面遵循的政策规制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的10项指标为依据。排名没有考虑宏观经济政策、基础设施质量、汇率波动、投资者偏好及犯罪率因素。自2003年以来,报告已在全球启发并指导了超过113项改革。
国际金融公司将于今年晚些时候,在中国首次发布省区间营商环境报告。该机构计划将在未来几年内在中国连续进行营商环境调查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