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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国务院批准,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《关于取消小
麦等原粮及其制粉出口退税的通知》,规定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、
稻谷、大米、玉米、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。
本次退税政策调整会对小麦面粉行业带来什么影响呢?本网认为:不
会从根本上扭转国内小麦价格上涨的趋势。具体原因是因为小麦及面粉的
出口是因为国际价格而非国内而起。
有例为证:由于国际小麦价格的急剧上涨,拉动价格偏低的国内小麦
和面粉国际需求大增。2007年1-9月份,我国累计出口小麦171.04万吨,预
计全年可达230-250万吨,1-9月共出口面粉33.84万吨,预计全年可出口50
万吨,折合小麦可达70万吨。
但本次退税政策对小麦出口的抑制效应会明显很多,因为目前国内小
麦出口由中粮垄断专营,所以政策的传导性会比较快捷及有效,事实上9月
以后小麦出口贸易已明显的减少,也可以说小麦出口量将会大幅度减少。
但是对于面粉而言则会比较复杂一点:
一是国内加工产能严重的供大于求,出口面粉成为今年以来面粉加工
厂新的利润增长点,而且出口的价格基本上还是遵循价值规律,减少了出
口退税只能是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率。
二来一般出口都是签定的中长期供应合同,而按照规定:“12月20日
以前已经签订的价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,在12月31日之前持已经签订的
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。经备案后的出口合同,在
2008年2月29日之前出口的准予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执行;未经备案的出
口合同一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。2008年3月1日以后,无论新老合同一
律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”,会有个时效的滞后期。
三是若按中央精神稳定了小麦价格,则出口小麦及制粉品的价格空间
还是得以保证,这同样会刺激面粉的出口“热潮”。
所以我们还认为,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政策不会改变国内面粉的出口
流向,因为税收因素并不是影响的关键,而国际供求关系及其对价格的影
响才是决定出口的核心要素,即便小麦出口会停止也只能是政策性因素的
执行使然。 |